從2022年12月1日起,上海市開始實施一項新的地方標準——《學校飲水衛生管理要求》(db31/t 1361-2022),該標準結合了上海的實際情況,對學校飲水設施設備、日常管理、水質衛生、水質檢驗等各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和規范。這一標準的實施,旨在保障每一位在校學生的飲水衛生安全,從而為他們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個標準所涵蓋的范圍。該標準明確規定,適用于上海市內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等各類學校。同時,為了更具指導性,托幼(育)機構也可以參照執行。、
在設施設備方面,新標準對學校使用的飲水設施設備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例如,學校使用的飲水設施設備,如被列入《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的應具有有效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此外,用于消毒的設備、消毒劑等消毒產品也需要具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同時,學校飲水設施設備宜放置在室內,并確保維護方便、通風良好、通電通水和排水。
除了設施設備的要求,新標準還強調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學校應建立飲水衛生管理制度,制訂飲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建立由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小組。直接從事生活飲用水供應、衛生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同時,對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和消毒產品應查驗索證,供應的桶裝飲用水,應按規定索取并查驗相關證照及水質檢驗合格報告。
在水質方面,新標準對學校飲水設施設備的水源水質、開水機或開水儲存容器出水水質、桶裝飲用水經飲水機的出水水質等都做出了明確的要求,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要求。同時,針對不同水質處理器的工藝特點,也對其出水水質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對于水質檢驗這一關鍵環節,新標準也以表格形式明確了不同情況下的檢驗頻率(時間)、檢驗指標、檢驗設備數量以及采樣點的選擇等要求。通過這些詳細的指導,可以確保學校在執行過程中不會遺漏任何一個環節。
當發生水質不合格或飲水污染事件時,新標準也給出了明確的處置流程。學校應立即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并于飲水設施設備明顯位置處懸掛警示標貼或通過設備電子屏幕顯示警示信息。然后需要查明原因并進行設施設備維護或維修工作(若是飲水污染事件則要消除污染)后經復測水質,各項指標合格后方可恢復飲用。若是發生飲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還需要及時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
總的來說,《學校飲水衛生管理要求》這一新標準的實施,為上海的學校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指導,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飲水安全。而這一標準的推廣和執行,也將為保障兒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貢獻力量。